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 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第一条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二条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第三条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第四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第五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第六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家长或者监护人可以通过信函、短信、电话、互联网或者亲自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生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严格遵循教育规律,不随意提高教学难度,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养,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综合社会实践等教学时间。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目前全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十分巨大,已基本与学校数量持平,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违法违规情况突出。让校外培训机构快速降温,比较切实有效的办法就是遏制资金过度涌入,减少广告营销,纾解家长焦虑。
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改革力度很大,影响最为明显的莫过于“双减”政策落地了,这项政策严格监管校外学科类培训行为,规定了义务教育各年级家庭作业、考试的数量和题目难度以及禁止根据考试分数分班等,从校内、校外两方面着手为学生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