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维新从1898年6月11日开始实施到1898年9月21日结束。
百日维新从1898年6月11日开始实施。其主要内容有:改革政府机构,裁撤冗官,任用维新人士;鼓励私人兴办工矿企业;开办新式学堂吸引人才,翻译西方书籍,传播新思想;创办报刊,开放言论;训练新式陆军海军同时规定,科举考试废除八股文,取消多余的衙门和无用的官职。但因变法损害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的利益而遭到强烈抵制与反对。1898年9月21日慈禧太后等发动戊戌政变,光绪帝被囚,康有为、梁启超分别逃往法国、日本,谭嗣同等戊戌六君子被杀,历时103天的变法失败。
文教方面的改革
创办京师大学堂;所有书院、祠庙、义学、社学一律改为兼习中西学的学堂;各省会设高等学堂,郡城设中等学堂,州县设小学;鼓励私人开办学堂;设立翻译、医学、农务、商学、路、矿、茶务、蚕桑速成学堂;派皇族宗室出国游历,挑选学生到日本游学废八股、乡会试及生童岁、科考试,改考历史、政治、时务及四书五经,以及定期举行经济特科;设译书局,颁发著书及发明给奖章程,保荐格致人才。
主要措施为:
废八股,兴西学;创办京师大学堂;设译书局,派留学生;奖励科学著作和发明。
经济方面改革
鼓励民办企业;设铁路矿务总局、农工商总局,并在各省设分局;广泛开设农会,刊印农报,购买农具,订立奖励学艺、农业程序,编译外国农学书籍,采用中西各法切实开垦;颁发制器及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在各地设立工厂;在各省设商务局、商会,保护商务,推广口岸商埠、开放八旗经商的禁令,名其学习士农工商自谋生计;倡办实业,促进生产;鼓励私人开办工矿企业。
军事方面改革
改用西洋军事训练;遣散老弱残兵,削减军饷须支,实行团练,裁减绿营,举办民兵;颁发兴造枪炮特赏章程;筹设武备大学堂;武科停试弓箭骑剑,改试枪炮。
社会方面改革
将城乡许多祠堂、庙宇改为学堂,破除迷信。
政治方面改革
(一)开放言路。光绪皇帝下诏,允许报纸“指陈利弊”,“中外时事,均许据实昌言,不必意存忌讳”。又下诏,凡院、部司员欲条陈意见,可以上书,通过本衙门的“堂官”(首长)代传。普通百姓可以到都察院呈递。
(二)精减机构。撤销詹事府(主管皇后、太子家事)、通政司(主管内外章奏)等六个衙门,各省也要做相应精减。
(三)任用新人。维新派杨锐、刘光第、谭嗣同都被光绪任命为“军机衙门章京上行走”(秘书),参与新政。
(四)仿效康熙、乾隆时的旧制,在紫禁城内开“懋勤殿”,使之实际上成为皇帝与维新派讨论制度改革的机构(未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