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标生报考条件(同时满足):
(1)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2)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
(3)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评价部分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含)以上。
2、指标生录取条件(同时满足):
(1)参加济南中考统一志愿填报中的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并填写目标学校;
(2)考生在本校(初中学校)报考同一所高中学校的所有指标生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成绩的名次要在本校被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人数之内。
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并与普通生志愿填报同步进行,填报时,考生在普通生志愿中的“指标到校生志愿”中填写即可。指标生名额将统一公示。
指标生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因各地政策不同,分配方式可能略有差异,在校初级中学毕业生均可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录取控制线一般控制在本校(分配该指标生的高中)统招生分数线下20分以内,如果在此控制线上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则收回指标纳入统招生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