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
1.转学流程
转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再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对跨省转学的学生,由转入、转出学校分别报所在市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转学注意事项
首先要在原先的学校办好转学证。要是学校不办转学证的话,你可以选择注销学籍不读,这一点非常重要,关系到国家助学金,不在原学校注销学籍的话,你到了新学校就会注册不上学籍。
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负责审核是否符合转学的条件,如符合条件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学生凭转学联系单到转入学校去办理确认;学生持加盖同意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由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出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高中跨省、跨市(州)转学的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出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转入的学生要持转学证、学生手册,家长调动工作的调令、户口本(复印件)等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在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