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生考艺术类院校(专业),需要在初中阶段获得过一些考级证书,如参加过国家、省或者市的比赛成绩优异的初中生,或者具有相同水平的初中生。一般初中生的艺校考试是在市级的专门考点。不同院校具体的招生条件不同,请以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为准。
2、以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为例,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舞蹈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努力学习,尊敬师长,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声乐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3)符合招生专业中某一专业的年龄、年级要求。
(4)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谢绝报考。
1、初中毕生在所在学校报名,学校的工作领导小组会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考生需要提交报名登记表、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和原件,审核后的学生名单一般会在校内公布。
2、由考生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会在《报名表》上加盖教育局的公章,并填写审核意见,通过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给教育局市体卫艺处。
3、由市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资格进行最终认定,具体的工作需要在市教育考试中心的组织下,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的指导下实施,市教育考试中心会拟定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的学生名单,并在招生考试网进行公布,对于无异议的考生进行特长生资格的认定。
4、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参加当地教育中心统一组织的能力测试,与一所招生资格学校达成录取意向,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还需参加统一的中考并填报中考志愿,填报的志愿中必须填涂与意向学校一致的志愿信息,未进行填报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
5、对于艺术、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了所在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