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及个人比赛项目,获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2.初中阶段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展示活动,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3.初中阶段参加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团联盟交流演出(展示),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舞蹈表演艺术特长生
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基本功测试(搬腿、下腰、下叉等);3.技巧展示:能独立完成的个人技巧4.剧目表演,三分钟以内;5.动作模仿。
考试要求:1.需穿着吊带体操服连裤袜,剧目时可更换服装;2.需盘头;3.所有考生淡妆即可;4.音乐请交优盘。
交响乐艺术特长生
招收乐器种类:打击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钢琴(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背面)
民乐艺术特长生
招收乐器种类:二胡、扬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古筝、竹笛、笙、唢呐、打击乐、大提琴、低音提琴等。
考试内容及要求:1. 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间为3分钟以内(乐器自带,一律不用伴奏);2. 视唱:考场内抽考一条8小节的旋律,2分钟时间准备;3. 加试:演唱歌曲一段(曲目自选,自行准备伴奏音乐,mp3或wav格式,用U盘存储;不可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歌舞艺术特长生
考试内容及要求:1。主考(声乐) :(1)自选歌曲一首(演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行准备伴奏音乐,mp3格式用u盘存储,不可自带钢琴伴奏人员)。(2)视唱:考场内抽考一条8小节的旋律,2分钟时间准备;( 3)加试:器乐演奏(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2分钟,不可用伴奏。除钢琴外自备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