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高中:录取最高分为814分,择优(第50名)最低分为806分,定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84.5分(第990名考生成绩降低50分),二次择优最低分数154分,合计录取991人。
市二高中:录取最高分为760.5分,择优(第50名)最低分为755.5分,定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68分(第1980名考生成绩降低30分),二次择优最低分数682分,合计录取991人。
实验高中(计划700人):录取最高分为755.5分,最低分为532分,录取687人,特长生(计划20人)录取13人,合计录取700人。
市六高中(计划700人):录取最高分为684.5分,最低分为598.5分,录取686人,特长生(计划17人)录取14人,合计录取700人。
市七高中(计划450人):录取最高分为533分,最低分为492分,录取325人,面向南票区50人(最低412分),特长生(计划110人)录取75人,合计录取450人。
市一高中:录取最高分为819分,择优(第50名)最低分为801分,定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89.5分(第990名考生成绩降低50分),二次择优最低分数159分,合计录取991人。
市二高中:录取最高分为765.5分,择优(第50名)最低分为750.5分,定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63分(第1980名考生成绩降低30分),二次择优最低分数687分,合计录取991人。
实验高中(计划700人):录取最高分为750.5分,最低分为537分,录取687人,特长生(计划20人)录取13人,合计录取700人。
市六高中(计划700人):录取最高分为689.5分,最低分为593.5分,录取686人,特长生(计划17人)录取14人,合计录取700人。
市七高中(计划450人):录取最高分为538分,最低分为497分,录取325人,面向南票区50人(最低412分),特长生(计划110人)录取75人,合计录取4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