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外户籍学生参加我市参加公办普高录取,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初中电子学籍和在我市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一年及以上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在我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2020年3月份)。
(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19年6月起连续缴纳至今)。迁户口需在报名前迁入,中考报名一般为3月初。
如果只是市内转户口,一般来说是不会影响到初升高中考的,因为只是市内户口迁移,并没有跨市、省,在同一市内,中考各方面要求统一,所以市内的户口迁移不会影响到中考。
学籍(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考生在报考前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在学籍或户籍区报考。
回户口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