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级统分指标:石室中学、成都七中、树德中学市直属三所学校七个校区中心城区统招生方案的50%中,扣除各校艺体指标、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其余名额为市级统分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平衡分配到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每区选择一所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其中心城区统招生方案的12%作为市级统分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等、平衡分配到该学校所在区以外的中心城区,另38%作为学校所在地的区域指标生,由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区内平衡分配。
成都区域指标:中心城区其他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中心城区统招生方案的50%作为指标到校生方案,能够作为区域指标生在本区平衡分配。
成都区域调剂指标:由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以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根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停止平衡分配,在分配时应参照市级统分指标在各区的分配原则,分配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1、指标到校生的方案分配应涵盖区域内所有公办初中。成都五城区享受了对口保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的初中学校不再享受指标到校生方案。
2、同一所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生方案不克不及集中分配到一所或几所初中学校。
3、成都各城区在分配方案时,市属三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生方案必需平衡分配,同一所初中学校只能分配三所中的一所学校方案。
4、各区(市)县在分配方案时,应以各初中学校符合保举资格的学生人数为基数,并重点向纳入《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办学程度提升行动方案的意见》中的学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