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录取
对于部分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录取。
根据往年的录取情况,第二次录取阶段已没有公办普高的招生计划,只剩下是民办普高、公民办职高可选。
第二次录取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所学校,以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为主,并且设有录取资格线,成绩达不到资格线的无法填报相应学校。
民办普高补录
第二次录取结束后,如果仍未被录取的考生,且民办普高仍未完成招生的,是可参加民办普高的补录。
民办普高补录将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在划线录取后进行补录,补录的时间一般为中考录取结束后一周左右。
补录的条件:参加补录的学生,必须是参加过中考,尚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且符合全市统一划线录取资格并达到各校补报资格线的考生。注意:已经被录取了但是不想去的,不属于补录范围内。
事实上,找民办学校宜早不宜迟。在第一次录取结束后,如果孩子没被录取上,就应该联系相应学校了。可以打印分数条,主动找学校咨询招生。
觉得公办无望的家长,如有意向也可以提前联系民办高中。因为设置了补录资格线,所以并不是所有学生都能有资格参与的。而补录的资格线一般是学校中考录取分数线。
1.科学评估排名。根据校内成绩榜单和地区成绩榜单评估考生在当地的排名情况。大多数地区的中考志愿是按照一分一段的原则进行录取的,因此获得校内成绩榜单,了解考生的排名情况对于志愿填报有重大意义。
2.仔细评估目标学校的情况。包括校园环境、师资力量、校风校纪、地理位置等。要从多方位对目标学校进行考察,充分考虑考生的意见。
3.了解当地指标到校政策。不同地区的不同学校拥有不同数量的指标到校名额,要充分了解考生所在学校的指标到校政策,做出最科学的填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