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3月17日--3月23日
现场照相确认时间:3月25日--3月30日
逾期不予受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⑵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本人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生或具有我市《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
⑵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的学生;
⑶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在学籍所在学校申领;
2.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凭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或初中学校《义务教育证书》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申领;
3.具有我市《义务教育证书》的外地市户籍往届生凭《义务教育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在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申领;
4.辖区外就读的本县(市、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外返生)凭就读学校学籍系统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卡)、《户口簿》(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