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需要满足条件:
1、广东省内(深圳市除外)户籍在深圳高中阶段就读的应届高三学生,并符合在深圳市借考条件的,可在高考报名开始前向所在学校提出借考申请,由学校统一办理借考手续,经学校、市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可在深圳借考;广东省内深圳市外往届生,需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2、在深圳市就读高中学校的广东省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深圳市报名参加高考。
3、不符合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如需在深圳市借考,须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书面同意回原籍参加录取,方可在深圳市办理借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也就是非深户的孩子,参加高考的条件。
随迁子女在深圳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 已连续 3 年以上(含 3 年);
4、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
6、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