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两项指标达到合格,其余指标不低于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要达B级以上(含B级)。
3、属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在籍就读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读。
4、学校推荐必须与考生申请相结合。
5、凡被确定为普通高中推荐生的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在规定批次中A志愿必须填报被推荐学校的志愿,否则取消推荐生资格。
根据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推荐生采取加分进档的办法录取。推荐生加分分值为10分。
推荐生是指在校期间各层面表现良好,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就能进入高一级院校入读的学员。推荐生不容易因一次出错,就导致整整盘完毕的运势,从而为国家挑选出了大量的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