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结果均达到B等及以上,具有被推荐资格。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通俗说,就是孩子的道德品质
(2)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中考成绩
(3)运动与健康➜中考体育成绩
(4)审美与表现➜音乐、美术采取计算机自动化考试
(5)实验操作与社会实践➜物、化、生实验操作测试
如果两个学生竞争一个推荐生名额,而两人的五项评定等级数及顺序完全相同时,顺次按照中考成绩、中考体育成绩、审美与表现、实验操作与社会实践等四方面具体分数择优录取。
当五项评定等级、顺序及具体分数均相同时,按照“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比较的顺序是: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中考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认定结果择优录取。
中考各批次中优先录取,推荐生在各批次中优先录取。根据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初中的推荐生名额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中考推荐生计划未完成时,应在该校所在区报考同一所高中的中考推荐生中择优录取。
当所在区的计划也未完成时,将在长春市报考同一所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对于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推荐生计划,列入统招未录满计划中,在学校控制线上进行征集志愿,并进行录取;对于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中考推荐生计划,列入未录满计划中,在学校控制线上进行征集志愿,并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