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年满十四周岁。
2.有纹身、染发、癫痫病史、违法、违纪记录的学生不得报名。
3.被学院勒令退学或被开除的学生不得报名。
4.凡因个人原因报名材料不真实,省、市主管部门不予注册,毕业时不能获得毕业证书者,责任自负。
5.入学时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 查体不合格者退回原籍。
6.报考对口升学班的考生,中考成绩须在360分以上。
1.根据上级有关免学费补助标准,所有专业学生均享受国家全部免学费政策。家庭特殊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连续两年,共计4000元。
2.符合学院相关规定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
3.学院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