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生。同批次学校普通生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批次录取资格线(平行分考生不受招生计划限制),根据资格线上考生第一志愿,分别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资格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降分录取。
艺术特长生。原则上美术生按招生计划数不低于1:2的比例(威海一中书法生按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高水平艺术团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其他音乐、综合艺术生按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学校按比例相应缩减专业上线人数;各学校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不做计划调整。
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根据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高水平艺术团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75%,普通艺术生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85%。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不得低于300分。
体育特长生。体育生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学校按比例相应缩减专业上线人数;各学校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不做计划调整。
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根据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体育生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60%。
科技创新特长生。各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录取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97%。
录取工作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
2.威海三中、威海四中;
3.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生;
4.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学校、威海临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威海紫光实验学校、威海天立高级中学。
各有关高中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科技创新特长生安排在同批次普通生之前录取,未被录取的可参加普通生录取。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安排在威海四中美术特长生之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