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2)指标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
(3)指标生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
(4)指标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评价部分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含)以上。
指标名额分配,主要参考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的人数,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
按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不是简单的按比例分配,而是一所初中毕业生总数除以总毕业生人数产生的数字,与一所高中指标生人数除以全市指标生总人数产生的数字结合计算得出。
除此之外,还要看一个初中的毕业生对教育的贡献率,加上毕业生的合格率、毕业生体质的合格率等指标综合考量,再分配指标生名额。教育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单一分数考量将变成初中对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考量,再根据这些指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