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报中考志愿。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代码(6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投档录取时以学校招生代码为准。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志愿表一经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存区招考机构。
2、中考已填报自主招生录取志愿的学生也应填报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若学生在自主招生批次被正式录取,其填报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
3、学生不填报“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不影响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4、“一至十五志愿”栏,学生可自主填报在本区(三线单位)有统招批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
1、填报志愿一定要形成梯度: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先后有序、从高到低、层次分明.形成梯度。如果前一批的三个公费平行志愿(第三批次为五个平行志愿)、一个自费志愿均未录取,档案可抛档至下一批的志愿,以此类推。
2、中考填报志愿切忌颠倒批次:第一志愿栏既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的学校,也可填报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的学校。若第一志愿栏填报的是第二批次的学校,第二志愿栏只能填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的学校,不能填报第一批次的学校。否则导致后面批次志愿无法录取。
3、平行志愿一定要选择同批次学校:考生填报公办学校的平行志愿时,一定要选择同一个录取批次的学校,切忌将不同录取批次的学校填报在同一批次平行志愿中。
4、填报志愿一定要服从调剂:由于公办普通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考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除了要形成梯度、科学填报外,为保证尽可能提高录取率,考生一定要选择服从调剂。否则,一旦志愿填报不合理,将造成没有录取去向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