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信息技术,共14门。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一定比例折算量化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升学成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为700分(不含政策加分)。
1、中考标准总分不是各科标准分的加权平均值,是将各科标准分进行加权相加,得到一个加权总和值(简称加权值),然后再将这个加权值转换为标准分,所得值即为标准总分。
2、例如,2005年中考(第二套试题)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各科加权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均为1,物理为0.6,化学为0.4。如果某中考考生各科标准分为语文560、数学600、英语590、物理580、化学610,则其该中考考生五科加权值为:560+600+590+580×0.6+610×0.4=2342最后再将这个加权值转换为五科标准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