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保送高中的考试很严。
实施保送的中学和中学师范学校推荐保送初中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不应超过该校当年本年度总毕业生的5%和2%。
外语学校可以推荐一定数量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到有关外语学院和其他可以推荐招生的高等学校;可以开展的中学推荐达到中学师范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和教育共同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决定检查的基础上,评估。
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域实际和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确定具体的推荐办法,初中学校细化执行,初中学校在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时,主要根据初中学习阶段后三个学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被推荐保送生的资格。
符合推荐条件的初中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年级组会同班主任,在听取所在班级任课教师和班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报送校长办公会议(或校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初中学生只能选报7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各校保初中送生数不得超过指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