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龄儿童将实行登记制,不再对年龄做限制。
2、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幼升小入学。
3、对于以家庭住址为主要迁入条件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区购买房产的,由其持房产证明材料、户口本、居住证,申请在购房所在地相关区接受义务教育。
4、民办学校学位优先面向户籍生和政策性生源,同时根据幼升小学位余量和适龄儿童数量按照同比例、同标准分配到各公办学校。
5、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学。
6、推进小班化教育。
7、因身体条件缓免体育、品德证明提供指导。
8、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加强资助保障。
1、凡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
2、《户口本》
3、有房产证,则一定要带着《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没有房产证,则要有在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
4、带好户口本和房产相关证件,到你的户口本上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找到值班人员告知要办理《外出就读证明》,并加盖中心小学的公章和县城教育局的公章(跨县区的必须有县区的教育局的公章)。
5、《学前教育毕业证》《出生医学证明》。幼升小居住证: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应提交以下书面《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出租单位的证明或租赁(用工)合同。其他需要准备的还有,《幼儿疫苗接种证明蔽禅》、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