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升小公办: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要求,科学合理划定招生学(片)区范围。
2、幼升小民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审批机关为台州市教育局的民办学校,应当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的学生入学需求。
3、“公参民”:“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可设置一定时间的招生过渡期,转为公办学校当年可仍按原方式招生,之后学(片)区划分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
幼升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的具体规则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执行。公办学校的具体报名条件会在学校招生公告中详细列出,请家长重点关注相关学校的微信公众号。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审批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要求如下:
1.户籍类:指户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2.学籍类:指小学学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仅针对七年级报名);
3.房产类:指父母或监护人房产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4.经商务工类。指父母或监护人在民办学校审批地持有居住证,或满足民办学校审批地社保缴纳年限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