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报名确认。温岭市实验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请于7月14日上午9:00前缴费确认,具体缴费确认方式详见温岭市实验学校短信通知。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学生,视作自愿放弃录取资格,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非户籍所在公办学校的招录,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报名。如户籍所在地学校已招满,则由镇街(开发区)在本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三、因录取学生放弃空出的学额,将在递补名单中按顺序号依次递补,由学校在7月14日上午通知家长。
四、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于7月14日上午8:00-12:00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具备报名资格的其他公办学校报名;或于7月24日上午8:00-12:00选择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补报名。
一、招生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并已取得学籍的非温岭户籍初中、小学各年级学生。
1.2023年春季要求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非温岭户籍的学生;
2.未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已在温岭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列入本次招生范畴)。
二、报名登记时间
2月6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
三、报名地点
各有空余学额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详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
监护人及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其中一所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报名,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必备);
2.2022年在温岭办理的流动人口管理积分卡;
3.在温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依据(原件可通过手机APP现场查询形式提供);
4.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原件可通过手机APP现场查询形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