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其幼升小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
2、《户口本》
3、有房产证,则一定要带着《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没有房产证,则要有在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
4、带好户口本和房产相关证件,到你的户口本上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找到值班人员告知要办理《外出就读证明》,并加盖中心小学的公章和县城教育局的公章(跨县区的必须有县区的教育局的公章)。
5、《学前教育毕业证》《出生医学证明》。幼升小居住证: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应提交以下书面《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出租单位的证明或租赁(用工)合同。其他需要准备的还有,《幼儿疫苗接种证明蔽禅》、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
1、幼升小作息时间:早上7:50之前到校,中午11:30放学,下午2:00之前到校,2:10准时上课。周一下午两节课3:40放学,周二至周五2:50放学。
2、接送要求:在学校北门,幼升小学校设置了警戒线,为了您孩子的人身安全,也便于学校的管理,请您接送幼升小孩子时止步于警戒线,请不要无理闯入。也请您遵循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您的孩子,开学第一个月,一年级学生提前10分钟放学,所有幼升小学生一律走北门。为了培养良好的习惯,学校会让学生排队到警戒线,幼升小家长不要从队伍中直接领走孩子。接到孩子后马上离开,不要在门口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