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韶关幼升小年龄2018年8月31日 (含8月31日 )前出生的具有浈江区户籍或流动人口中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延缓期满,应即入学。
1、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幼升小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幼升小证明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幼升小就近入学需要的资料: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住(租)房证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暂住地居委会证明;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