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户有房∶户口簿、居所证明、入住证明。B.有户无房∶户口簿、居所证明。
C.有房无户∶户口簿、居所证明、入住证明。
D.无房无户∶(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幼升小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人社局开具,满半年)或用人单位的月工资凭证(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工资发放表,法人代表签名盖章,满半年)、居所证明。(2)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幼升小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半年以上)、居所证明。
E.特殊情况处置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居所证明,居住所在地证明材料,自有房(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小产权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证件正在办理或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购房合同)、税务局开具的契税发票,或加盖社区公章的小产权购房合同(协议);租住房∶加盖社区公章的租房合同。
(1)如果幼升小家长第一次添加孩子身份信息失败,弹出孩子信息已被某某手机号绑定的提示,请先咨询持有对应手机号的家属,是否已帮孩子注册。如果家长想解绑与孩子的注册关系,可以通过“个人中心”--“我的孩子”--点击孩子身份进入--点击下方“删除”按钮,完成解绑操作。
(2)通常报名第一天人数较多,系统报名顺序与入学分配学校次序无关,请不要扎堆在高峰期报名。幼升小网上入学报名周期设置较长,请幼升小家长仔细阅读新生报名政策,认真填报资料,反复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3)、正式提交后,若没有收到驳回需重新提交的通知,说明幼升小孩子的资料没问题,在正常的审核及派位状态,请家长耐心等待审核结果。若资料有错被驳回,将收到短信通知,请家长登录系统进入“报名进度”,查看驳回原因,重新修改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