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工作,结合本市中职校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年上海市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实施意见。
随迁子女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和普通中职校招生。各类别招生计划数由市教委统筹后下达。中职校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纳入本市中职校外省市招生计划。
各类招生计划确定后,即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已公布的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同意后方可实施。
招生计划是指具有统招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结合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计划。
具有统招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结合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计划。安排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的招生学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