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置。
1.中等职业学校中职高职“3+2”专业和五年一贯制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设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置三个专业顺序志愿。
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专业在第二批次进行录取,设置三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置三个专业顺序志愿。
(二)城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
1.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在第一批次进行录取,设置一个录取批次,五个志愿。
①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兼指标生志愿、民办(自费)高中志愿、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班志愿。统招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11所高中(志愿)为:吉林市第一中学、吉林毓文中学、吉林市第二中学、吉林市第四中学、吉林市第十二中学、吉林市第十八中学、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吉林市实验中学、吉化第一高级中学校、吉林松花江中学、吉林江城中学(吉林一中教育发展集团东校区)统招。
被录取的考生,分数高于或等于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的为“统招生”,分数低于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符合指标生录取政策的为“指标生”。
统招、民办(自费)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9所高中志愿为:吉林市朝鲜族中学(非朝鲜族考生部分)、吉林市第三中学、吉林市第十三中学、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吉化第三中学校、吉林市江机中学、吉林江城中学(吉林一中教育发展集团东校区)自费、吉林市亚桥高级中学自费、吉林市第一中学中加班(须合作方面试合格)、吉林市第十三中学中韩班(须校方面试合格)。
考生分数须高于或等于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方可被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为“统招生”或“自费生”。
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班是吉林女子学校、吉林机械工业学校和吉林工贸学校3所中职学校设立的高中班。志愿为:吉林机械工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吉林工贸学校普通高中班,吉林女子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只招女生,美术、舞蹈、音乐和传媒方向,须校方面试合格)不设置志愿,纳入高中文、体特长生录取序列。
②第二、三、四志愿也可报以上20所学校的23个志愿。
③第五志愿为一般高中、民办(自费)高中志愿、中外合作办学志愿、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班志愿,可报以下学校:吉林市第三中学、吉林市第十三中学、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吉化第三中学校、吉林市江机中学、吉林江城中学(吉林一中教育发展集团东校区)自费、吉林市亚桥高级中学自费、吉林市第十三中学中韩班(须校方面试合格)、吉林机械工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吉林工贸学校普通高中班。
2.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分数高于或等于第二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或自费线的考生,可以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三、四、五志愿按照上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阅“吉林市中考招生信息网”每一志愿栏可填报的志愿项目,慎重选择。
3.普通高中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录取时段内只进行一次志愿征集,设两个志愿栏。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通过“吉林市中考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各类招生计划,在网上向本批次内未被录取的考生二次志愿征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报名序号、报考密码登陆“吉林市中考招生信息网”,二次填报志愿。
1、志愿一定要填满
志愿多填一点,录取机会相对也会大一些
注:若为了填满志愿,把不想去读的学校也填上去,一旦录取不许更改。
2、志愿不重要,分数才重要
录取结果是根据考生分数和志愿相结合的,两者缺一不可。
注:只要考生按照志愿被录取了,就不可退档或改变录取结果。
3、平行志愿没有风险
平行志愿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风险,增加了选择机会。
注:若未考虑志愿梯度,也会造成志愿“倒挂”现象,也会出现高分低录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