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孩子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3、知青孩子、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孩子、台湾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孩子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4、烈士孩子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5、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孩子,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日间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孩子,照顾中考满分的5%。
6、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的学员,照顾10分:归侨、归侨孩子、华侨孩子、侨眷高知孩子、台湾籍青年;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孩子。
7、同时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孩子照顾10分: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孩子;学员自己为农村户口。
少数民族加分,农村双女户加分,市级以上奖励加分,国家级运动员加分。
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申请,点击在线办理,提交申请。
2、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基本信息通知学生所在学校联系申请人办理。
3、学生所在学校接到学生申请后,指导学生在高考报名点参加高考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拍照上传到高考报名系统中,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复审,以及汇总公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展复审复测以及结果公示,最后依据加分政策进行赋分。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指导学生对照加分政策文件,提供必要的加分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在高考报名点参加高考报名,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拍照上传到高考报名系统中,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复审,以及汇总公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展复审复测以及结果公示,最后依据加分政策进行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