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志愿是为了弥补以前在高考招生中随意将考生调动的情况中显现出的不足而出台的新的志愿报考方式。它是指在一些考生参加高考后录取时,由于自己之前填报的零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全部招生完毕,已经没有招生名额的情况下,考生在得到通知后,重新填报的一个志愿,这个志愿就叫做补录志愿。
补录志愿和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不同,其他的志愿可以在同档次的高校中随意挑选,而补录志愿只能在已经规划好的几所高校中进行选择,而且这几所高校的水平普遍要比之前报考的高校要低。
1、公办普通高中补录的最低分数不低于该校原录取最低分数;学校原来在多个批次招生的,取各批次中的最低录取分数。
2、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时,根据学校的意愿,可以不降分或适当降到一定分数,也可以480分作为最低控制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