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指的是在每个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报考多个志愿,这些报考的志愿之间是平行的关系,以分数优先的原则由计算机对考生的志愿依次检索。比如考生报考了A B C这几个平行志愿,如果考生的成绩符合A志愿就会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就会继续检索B志愿。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所有进入平行志愿录取的考生按照中考分数进行排名,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A先按照志愿的先后进行投档,然后分数低点的考生B进行投档,所有录取学校直到录满即关闭,最后一个考生的成绩就是最低投档分,遇到分数想相同的,看小总分(语数外),还相同就看单科(每个区都有规定)。
平行志愿录取本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同批次平行志愿录取,首先对于本批次线上的所有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分根据每个考生所填报A、B、C学校的先后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当出现考生所报平行志愿中的多所学校都符合投档条件时,只能投向最靠前的一所学校,不能同时投向多所学校。
平行志愿录取时计算机自动完成两个步骤检索工作,首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每位考生,二是对每一分数段上的每位考生,依次检索其填报的A、B、C三个学校,若考生自身条件满足A学校,就投档到A学校,否则继续检索B学校,若条件符合B学校,就投档到B学校,否则继续检索C学校。依次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学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