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100分。
2.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100分。
招生院校将贯彻“德、智、体、能多方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结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高校最终的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录取。
(一)自主招生录取顺序为: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2)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
(3)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
(4)中职校自主招生: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
可兼报上述四个类别,前三个类别采用学校和学生双向自主选择1:1签约预录取方式,学生只可选择三个类别之中的一所学校签约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正式录取;第四个类别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顺序为:
(1)名额分配到区
(2)名额分配到校
可兼报上述两个类别,采用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招生学校综合考查成绩合成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