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考志愿分设三个批次,同一批次同类 型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1)第一批次: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 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 ”志愿。
提前批次:“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宿迁市第一高级中 学强基人才培养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向招生计划 ”“泗洪县 农村专项计划 ”。
特殊类型批次:“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 制高职师范类专业 ”志愿,可以兼报。
在第一批次志愿投档结束后,将投档不足的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余额向社会公开发布。处于相应区域内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且未被第一批次投档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报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时,考生要按照所属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可选择不同星级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填报六个志愿,排出理想 的顺序。报考热点高中指标生时,应将该普通高中作为第一志愿。
四星级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热点高中指标生必须初中连续三年(初一、初二、初三)在校在籍,符合指标生认 定条件。
(2)第二批次: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 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志愿。
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时,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 选择填报四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选报两个专业。
(3)第三批次:填报“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和市内外中等职 业学校”志愿。
考生可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中等职业学校, 每所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凡参加职业学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应将取得加 试合格证的学校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征求监护人意见, 慎重选择学校。
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管理,指导考生科学合理填报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志愿,充分尊重考生选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意愿。不得强迫考生选择或不选择某校,严禁 教师包办代替或强行干预。
中考志愿填报要认清自己,实事求是
这是总的规则,脱离自身实际的中考志愿填报,要么不能达成,要么后悔莫及。例如:一学生历史最高的成绩也就是全市中游,第一志愿或者前列志愿非要填报只有全市前100名才有可能考上的学校,这就有脱离实际之嫌了。
认真考察,密切关注
孩子中考也是一件大事儿,考生和家长都不能临时抱佛脚,平时要多注意考试规则、中考志愿填报规则的变化,也要对自己有报考意向的学校的情况多加关注。例如:孩子准备报考的学校计划录取的人数,统招生、分配生、择校生的比例是多少,这些都要做到心中有数。不可打无把握之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