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招考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规定的批次和招生计划录取。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办法按照省相关文件执行。航空实验班学生录取后,原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不再增补。
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第1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自主录取的考生填报):共设一个学校志愿。报考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填报。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第2小批普通高中(依据志愿、中考成绩统一投档录取的考生填报):共设四个学校平行志愿。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计划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所有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均实行一次性录取。
师范生录取分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含艺体类)、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师范普通类统招生三类录取。
特别提醒:所有艺体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后,才可填报志愿参加投档录取。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面试和师范艺体类统招生专业加试均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含艺体类)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各地招生计划和专业,对专业面试合格(艺体生还须达到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艺体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招生计划和专业类别,对达到师范艺体类统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招生计划,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通知》要求,省现代职教体系“5+2”“3+4”试点项目招生今年列入提前批次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符合省相关规定)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高职类学校志愿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符合省相关规定)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其他职业类(含技工)学校全部实行注册入学。考生须于统一填报志愿期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全部投档,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