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于书信、讲话稿的称呼语之后,表示提起下文。
二、在采访、辩论、座谈、法庭审讯等言谈的记录中用于说话人名之后,以引出说话内容。
三、用于提示性话语之后,表示提起下文。
四、用于总说性话语之后,引出分说。
五、用于总括性话语之前,总结上文。
六、用于需要解说的话语之后,表示下文是解说。
七、分隔作者和作品名称。
1、提示的内容中又有提示出现,往往在层次高或分量重、需要强调的提示处用冒号,层次低或分量轻的提示处往往不再用冒号。
2、总提示语后用了冒号,四种途径的提示语后面用了句号。这说明总提示重于分提示,包括分提示。因此总提示用冒号,分提示就不用冒号了,以示轻重之分。
3、冒号的停顿“有时也大于句号”,就是说,冒号不仅管到句尾,有时要管几个句子,有的甚至管全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