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等3个科目的分值均为150分;物理分值为90分,化学分值为60分,分别按照卷面得分(满分均为100分)的90%和60%计,均单科计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体育与健康分值仍为60分。
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仍采用等级评价,不公布考试分数。考试科目等级划分办法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E等为不合格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15%、B等30%、C等30%、D和E等共25%,其中E等控制在10%以下。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考试结果表达方式,按往年办法执行。
(二)考查科目。考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考试时一旦怯场,则会面对试题头脑空空,平时熟悉的公式、定理也无法回忆起来,注意力也不能集中,等到心情平静下来,已浪费了许多时间,看到许多未作的题目,则会再次紧张,形成恶性循环,这时要迅速进行心理调节,使自己快速进入正常应考状态,可采用以下方法调节焦虑情绪:
1、自我暗示法。用平时自己考试中曾有优异成绩暗示自己我是考生中的佼佼者,我一定能考得理想的成绩,我有困难的题目,但别人不会做的题目也很多。
2、决战决胜法,视考场为考试的大敌,用过去因怯场而失败的教训鞭策自己决战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