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全市高考和中考学生营造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房屋市政工程除严格执行有关夜间施工规定外,还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高考和中考备考期间,6月1日至6月6日,6月10日至6月17日,工地施工作业时间为:早7点至晚7点。
高考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9日,6月18日至6月20日,各考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其他工地施工作业时间为:早7点至晚7点。
(一)各建设、施工企业要按《通知》要求,加强对各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部署,科学安排施工,合理调整工期;监理企业必须配合做好高、中考期间禁噪施工的监督工作,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应及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情况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各施工企业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高、中考期间工地施工噪声的管理;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在工地出入口处公布告知牌,明确告知每一位建筑工人在此期间的工作时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高、中考期间工地施工噪声的管理,认真做好工地施工音量的限制和限时作业等工作,及时处理有关施工噪声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如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责任单位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万无一失。
(四)高、中考期间,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考试期间,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组织巡查组对考点周边项目进行巡查,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严格执行《通知》规定的施工作息时间,严格施工噪声管理。
(五)市住建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8226666,受理对市区监管项目的相关投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巡查发现或被举报投诉的违规施工行为,及时予以从速处理;对严重违反规定,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的,立即责令停工,情节严重的不良行为将录入其信用记录,扣除相关单位信用分。
(六)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监管、投诉处理等相关保障工作。为确保高(中)考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