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革命烈士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审核,加30分。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县级市(区)统战部侨务部门办理审核,加10分。
3.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市对台服务中心办理审核,加10分。
4.港澳户籍学生加分,需持本表及港澳地区居民永久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审核,加10分。
5.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审核,加20分。
6.1-6级伤残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审核,加20分。
7.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审核,加30分。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审核,加20分。
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子女加分,以及驻苏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审核,加10分。
8.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继续按转隶前政策执行,需持本表到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办理审核,加分标准参照第7点相关条目。
9.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公安局政治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办理审核,加30分。
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公安局政治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办理审核,加20分。
全市公安系统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公安局政治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办理审核,加10分。
10.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办理审核,获国家级表彰的,加15分;获省级表彰的,加10分;获市政府表彰的,加5分。
(1)看看错题本和笔记本,梳理出自己平时易错的内容,整理解题方法与技巧,可以再画画数学解题方法的思维导图。
(2)养成好的答题习惯。关于中考应考技巧有几点做法:解题习惯要端正,由于是电脑阅卷,所以平时答题时就养成左对齐按列写的答题习惯;阅题习惯的养成,中考都会提前发卷,考生可利用这段时间,将试卷浏览一遍,大致了解题量、题型,了解试题的难易度,做到心中有数,通览全卷,把握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