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考生,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20分;
2、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子女考生,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考生,加15分;
3、上述规定之外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10分。武装警察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军人子女考生执行;
4、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台胞及台胞子女考生,加5分;
5、被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其子女考生,加10分;被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其子女考生,加5分;
6、贵阳贵安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实行逐步取消加分。2023年起,贵阳贵安户籍,夫妻双方及子女均为农业户口并在贵阳贵安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5分;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不享受该项目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
在我市农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和二女结扎户女孩,总分加10分;
被省、市、县(区、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总分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总分加10分。
现役军人子女、部队文职人员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等特殊人群中考加分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其它有关照顾政策,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同一考生同时具备几种照顾政策条件的,照顾分不累加,最高不得超过10分。具备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有关证件(明),由报名点审查合格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后,报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备案。
1、保持平常心,创造好心境
要保持自己平时的学习和生活节奏,适当减轻复习的密度和难度。保持大脑皮层中等的兴奋度(既不过分放松也不过分紧张),要避免和他人辩论争吵,不搞剧烈的文体活动。
2、保持高效率,用心要专一
不要整个晚上都复习同一门功课。不同学科的交替学习可以让我们的大脑有缓冲的时机,从而保持高效。不要边学习边干其它,比如听音乐,看电视,看手机等。一心不能二用。假如需要放松,你尽可以在专心的复习一个小时后,休息一刻钟。
3、回归基础,抓住主干
抓知识的主干,强化记忆。最后一周的复习可以通过看书上的目录、标题、重点等,一科一科地进行回忆,发现生疏的地方,及时补习,熟练掌握的内容,“一带而过”。还可以看自己整理的提纲、考卷、纠错本温故而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