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负责单位 | 备注 |
1 | 印发《关于清远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通知》 | 3月9日 | 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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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3年中考报名 | 3月15日至3月24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各初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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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关公办高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及面向清城区自主招生工作会议 | 3月下旬 | 市招考办、体卫艺科、基信科、督导室、教师发展中心、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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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网上预报名 | 网上预报名:3月17日—21日;修改补充上传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3月23日前;网上确认:3月23日—25日;网上确认后,缴纳考试费:3月31日前;打印准考证:4月9日—15日。 |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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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网上确认 |
6 | 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招生考试 | 五年一贯制招生院校、各有关高等院校 | 详见省考试院报名考试通知,各有关学校招生章程。 |
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术科考试 |
7 |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 | 4月17日—5月31日 | 市招考办、市教师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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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考体育考试 | 4月下旬至5月下旬 | 市招考办、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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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委托省考试院命制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 | 5月上旬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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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征订2023年省命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 | 5月上旬 | 市招考办 | 各县(市、区)招考办统计报考人数 |
11 | 组织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及面向清城区自主招生的自主招生考试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市招考办、体卫艺科、基信科、督导室、市教师发展中心、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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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县(市、区)自主招生专业技能测试 | 由各县(市、区)自行决定 | 市招考办及各县(市、区)招考办 | 须提前向市招考办报备 |
13 | 召开清远市2023年中考考务工作会议和开展志愿填报工作培训 | 5月29日至6月16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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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考点、试卷保密室检查及整改 | 6月12日—16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考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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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选派学生参加中考扫描答题卡 | 6月12日至7月1日 | 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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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考评卷场网络和计算机设备检测工作和评卷老师、场地安排 | 6月12日至7月7日 | 市招考办、市教师发展中心、各评卷点和光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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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考试值班、巡考人员安排及考前动员 | 6月12日—19日 | 市招考办、局机关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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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广东省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 6月26日—28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考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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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答题卡扫描 | 6月26日至7月1日 | 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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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考网上评卷 | 7月3日—7日 | 市招考办、市教师发展中心、各评卷点和光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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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成绩发布及复核,公布第一梯度线、第二梯度线。 | 7月8日—9日 | 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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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考生志愿填报 | 7月10日—13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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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县区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提交审核 | 7月13日 | 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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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投档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以及投档分数在第一梯度线以上清城区考生 | 7月15日—16日 | 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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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第一次拟录取考生注册 | 7月17日—18日 | 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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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第一次录取学校退档未报到注册考生 | 7月18日 | 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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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公布第一次录取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并组织填报第一次补录志愿。 | 7月19日—20日 | 市招考办,清城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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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第一次补录考生报到注册 | 7月21日 | 市招考办、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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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第二次拟录取考生注册 | 7月22日—23日 | 各高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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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第二次录取学校退档未报到注册考生 | 7月23日 | 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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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公布各校剩余学位,并组织清城区考生填报第二次补录志愿,其他各县(市、区)补录本区考生。 | 7月24日—25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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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第二次补录考生报到注册 | 7月26日 | 各高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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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打印送审 | 9月2日—16日 | 市招考办、基信科、职高科 | 中职学校新生备案时间以省统一安排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