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出具省、市侨务办公室或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学校依据户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 两女户 考生(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生育服务处进行资格审查)。
中考加分要参照本市中考的加分规定,比如有艺术特长的,烈士孩子,支边人员孩子。高中毕业考试加分要参考国家的加分规定,国家二级运动员,和一部分竞赛生等等。
(1)取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中阶段取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还有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高中阶段取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中阶段参与重要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取前六名(须出具参与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过省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学员;
(6)军人家属,烈士家属可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