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考生,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20分;
2、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子女考生,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考生,加15分;
3、上述规定之外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10分。武装警察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军人子女考生执行。
1.体育成绩加分
体育成绩是中考中的必考科目之一,对于体育项目表现优异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加分。各地设置的加分标准不同,但一般都在10分以内。
2.学业竞赛加分
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得好成绩的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比如,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数学竞赛、英语竞赛等。
3.文艺活动加分
参加学校或社会组织的文艺活动(如朗诵比赛、诗歌朗诵、演讲比赛、书法比赛、绘画比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