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顺利完成考试。
0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02凭《准考证》进入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不得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字迹,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0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手表以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点。
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只可携带规定范围内的教科书,且不得夹带、粘贴任何材料。
0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考试用条形码”;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无效。
05如果遇到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缺页、漏页、卷面破损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0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须用规定笔和用具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答题。不得使用铅笔答题(除客观题和作图部分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在试卷及草稿纸上答题或在非规定的位置作答无效。
07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英语科考试13:55起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退场。考试结束前要求退场的,须先将试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后才能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0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得传递文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0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待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收齐后,按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停留。
10对违反《考生守则》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及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等情况的考生,分别给与不同的处理。
掌握答题规则
1.整体把握、浏览全局。当你接到监考员发放的考试试卷和答题卡后,先整体浏览一下试卷的题型、题量、难度和相关要求,对答题顺序和时间安排作整体把握,以便从容应对。
2.精心细致、认真审题。每一题目作答前,一定要审清题目的要求,弄清题意,谨防因审题失误而失分。有些考生在答卷时,一旦遇到容易的题目,感觉得心应手、乾坤在握,往往情绪激动,甚至过于自信而犯下一些不该犯的错误。因此,考生在考试时,对于会做的题目一定要注意表达准确、考虑周密、书写规范等,防止不该丢分的题目失分。
3.先易后难、把握时间。先看几道比较容易的题目,稳定情绪,消除紧张,增强信心,然后由易到难作答,在遇到自己不会做的试题时提醒自己,别人也许面对着同样的问题。在遇到难题时保持“我难,他也难”的态度和沉着冷静、谨慎细心的平和心态。可以跳过一些没有把握的题目,防止因纠结于难题而耽误整体答题时间。待答完其他题目后再回头思考,切忌在答案处留空白。
规范涂写答题卡
1.领到答题卡,首先认真检查。如遇试题字迹不清、缺页、漏页、卷面破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提出。如无上述问题,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考生号、考点校、考场号、座位号,并粘贴考试用条形码。
2.要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区域内答题,不要答错位置或越界作答,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的答案一律无效。
3.选择题答案须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铅笔答题(除客观题和作图部分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
4.选择题作答时,要规范填涂,在答题卡对应的选项上涂满、涂黑,不规范的填涂作答无效。如需修改答案,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在正确的选项上填涂。非选择题答案的修改,不得用涂改类物品,要用修改符号划去后,紧挨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但不能超出该题目的答题区域边框。填写答案和填涂答题卡要及时准确,避免造成考试结束时答题卡仍未填涂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