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本论
“心外无物”、“心外无理”
“心者身下主宰,目虽视而所以视者,心也;耳虽听而所以听者,心也;口与四肢虽言动而所以言动者,心也”,“凡知觉处便是心”。
“心”即“我的灵明”,“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
二、“知行合一”的认识论
王阳明说“知先行后”,他说:“心虽主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于一人之心。……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
三、伦理学说和修养论
“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 。
陆王心学,主要强调人的本心作为道德主体,自身决定道德法则和伦理规范,使道德实践的主体性原则凸现出来。
心学,作为儒学的一门学派,为儒客推崇,最早可推溯自孟子,而北宋程颢开其端,南宋陆九渊所大开门径,而与朱熹的理学分庭抗礼。
至明朝,陈献章开明朝心学之河,儒客大家王守仁(王阳明)首度提出‘心学’二字并发扬光大,并提出心学的宗旨在于“致良知”,至此心学开始有清晰而独立的学术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