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政策:如果独生子女父母有一方达到六十周岁,而且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且,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就医、就业等方面可以享受优先照顾。
2.考试加分:只要独生子女考生在中考时能加15分,同时要求父母双方都必须在职在岗,且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如果独生子女父亲亡故的,除了享受独生子补贴外,还可以在今后的政策中享受护理假,以及老年人特别扶助制度。但是各地政策不同,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一、独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于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
二、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两种。
三、独生子女,是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