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成绩依据原始成绩划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每门科目成绩达到满分的85%(含)以上为A等,满分的70%(含)至满分的85%为B等,满分的60%(含)至满分的70%为C等,满分的60%以下为D等。
等级划分标准
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
A+(5%)、A(20%)、B+(25%)、B(25%)、C+(20%)、C(5%)
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其它等级划定时出现同分情况,以此类推。
总分分值
满分610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总分=语文原始分+数学原始分+英语原始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原始分+历史与道法(合卷)原始分+体育学科原始分×50%
各科总分
总分120分:语文、物理与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合卷)
总分100分:英语(其中英语听说25分)、数学、体育
总分70分:物理、历史
总分50分:化学、道德与法治
对于初三来说,等级是根据学科卷面成绩依考生总数的4∶3∶2∶1的比例分别折合为A、B、C、D四个等级。也就是说,全市40%的考生都达到A,70%达到B级(含A级)以上,90%达到C级(含A和B级)。
初二地理和生物的等级飙升,地理A等级要95分,生物要97分,满分是100分。
划定5个等级(现在是4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门科目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E等级共20%;其中,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现在的A等级是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