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将于7月4日至5日在学校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考生也可在指定网址上凭本人用户名和密码查询录取结果,无论是否录取,考生均可自行打印录取结果凭条。
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和时间安排,五年制高职志愿、彝区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录取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由州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1、录取工作采用远程网上分批次进行,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录取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中考录取新生时,先录取提前批志愿考生、分配生候选考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学校的录取。中等职业学校需要面试的专业(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等)由相关学校组织面试并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