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分4个批次进行招生录取,各批次招生录取规则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
提前批次为陇南市一中招收市内武都区外的考生,以及各普通高中招收本县区的特长生。
招生学校:陇南市一中、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收音体美特长生的全市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对象:陇南市一中招生对象为除武都区外其他8县的考生。特长生招生学校招录在本县区参加中考,并志愿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学校的音体美特长生。
录取规则:陇南市一中按照《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对陇南市一中2023年高中招生方案的批复》有关精神,实行“双上线”的规则进行招生录取。首先,考生2023年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武都区参加中考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第600名成绩。其次,根据考生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四科成绩,结合分配到各县招生名额,分县由四科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特长生录取规则为市教育局对特长生全部投档,进行特长专业分类,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900)×600×30%+(专业课成绩÷100)×600×70%(保留两位小数)。各县区对特长生专业水平统一进行测试,一般分为器乐、声乐、舞蹈、体育、美术5个类别,按照百分制赋分。
2.第一批次
第一批次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录的定向生。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定向生招生比例应逐年增长,2023年全市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按52%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
招生学校:陇南市一中;成县一中、成县陕西师范大学成州中学;礼县一中、礼县实验中学、礼县二中;徽县一中;西和县一中、西和县二中;康县一中;文县一中;宕昌县一中。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县区参加中考的考生。
录取规则:根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名额结合各初中学校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按校内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不愿报考上述本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可自愿放弃填报该批次志愿,空余招生计划调整到第二批次该校招生计划中。
3.第二批次
第二批次为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正取生。
招生学校: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武都区:陇南市一中、陇南育才学校、陇南扬名中学、武都实验中学、武都区两水中学、武都区八一中学、武都区洛塘中学。文县:文县一中、文县二中、文县三中、文县四中、文县东方中学。宕昌县:宕昌县一中、宕昌县二中。成县:成县一中、成县二中、成县四中、成县陕西师范大学成州中学。康县:康县一中、康县二中、康县永兴中学。徽县:徽县一中、徽县二中、徽县三中。西和县:西和县一中、西和县二中、西和县三中、西和县四中、西和县成名高中。礼县:礼县一中、礼县二中、礼县三中、礼县实验中学。两当县:两当县一中。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县区参加中考的考生。
录取规则: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4.第三批次
第三批次为全市各民办高中学校在办学地外市内各县区招生。
招生学校:全市各民办高中学校。陇南育才学校、陇南扬名中学、西和县成名中学、康县永兴中学、文县东方中学。
招生对象:陇南育才学校、陇南扬名中学招生对象为除武都区外其他8县的考生;西和县成名高中招生对象为除西和县外其他7县1区考生;康县永兴中学招生对象为除康县外其他7县1区考生;文县东方中学招生对象为除文县外其他7县1区考生。
录取规则: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所属县区外的招生计划,不向各县区分解具体招生名额,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志愿选择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时,须提前了解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情况,诸如办学地址、收费标准等,结合自己家庭居所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填报,因考生自愿填报志愿而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后,又不去就读的,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再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中考录取批次是指由于在每个市县录取的学校不止一所,而这些学校不可能同时录取,所以将不同类型和不同录取分数段的学校分批分期录取,由此形成批次。
形成分批次录取既有利于不同类型和不同水平学校招生,也有利于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
分批次录取既有利于不同类型和不同水平学校招生,也有利于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有提前批,一批,二批,三批等等,有的县市批次更多,具体按实际情况而定。除提前批外,批次越靠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会逐批降低,只要正确掌握不同批次及同批次不同顺序的志愿之间的关系,前批次如果不能录取,后批次仍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