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持有”“两个年限”。吴忠市直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执行《吴忠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吴教发〔2020〕36号)要求,新生入学需同时满足“一个持有”和“两个年限”的政策要求。
“一个持有”即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房产。房产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已办证的商品房);
(2)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购房合同(未办证的商品房);
(3)拆迁安置协议;
(4)公证书(购置且持有公证书的二手小产权房和具有公证的祖辈去世遗产房屋);
(5)廉租房、公租房证书;
(6)宅基地证。
“两个年限”即房龄和二手房间隔期。2023年及以后秋季入学房龄(以相关证件时间为准)均需满两年以上。二手房间隔期是指新房主子女入学与前房主子女同学段)入学间隔需满三年,小学、初中分别计算,同家庭子女入学不受限制。
其他佐证:
(1)户口本(验证学生监护人);
(2)生活票据:近3个月水、电、暖、气等生活票据至少两种。
(注:为减少市民少跑路,手机“我的宁夏”中可查看不动产和房产证信息证明,非必要不去开具纸质证明;生活票据可打印手机缴费图片或者市民在现场核验时操作手机页面进行查看即可)
上小学是6周岁,《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即从小学升级到初级中学(简称:小升初)。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