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公布示范高中(第一、二批高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等4条录取资格线,划线原则及方式保持不变;7月3日公布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
录取前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按批次、计划、志愿、考生录取总分统一划定录取资格线:中心城区示范高中(第一、二批高中)录取资格线、中心城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资格线(“3+2”、五年一贯制学校单独划线)。新城区的示范高中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分别由各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划定,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
中心城区示范高中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1、示范高中录取资格线为424分;
2、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为405分。
新城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1、东西湖区:387
2、汉南区:321
3、蔡甸区:322
4、江夏区:327
5、黄破区:316
6、新洲区:342
全市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资格线
1、民办高中录取资格线为 377分;
2、“3+2”中高职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改革试点学校录取资格线为340分;